◎记者崔爽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能源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系列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能源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废旧能源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措施”)。 《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废旧电池的妥善回收利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综合节能与利用局局长王鹏在日前举行的工信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办法》将设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红线”,细化各项监管措施,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加快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增长,据数据显示,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1662.6万辆,销量1649万辆,增长29%。分别比上年增长28.2%。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销售量和废旧量的减少并逐渐进入退役状态,废旧动力电池的产生量持续增加。据相关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废旧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围绕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制定政策标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回收、加快技术成熟化等一系列工作。王鹏介绍,《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追溯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已经出台并正在实施。相关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已有30余项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已发布。与此同时,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多项工作。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立完善的追溯管理体系,跟踪电动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落实扩大生产者责任,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对不断发展的废旧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实施标准化管理,培育148家重点综合利用企业,引领行业标准制定。支持相关行业开展自动拆解、高效提取再生金属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废旧动力电池成套、高值化利用等先进技术装备,引导行业加快创新升级。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25年,日本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电动电池总量将超过40万吨,比上年增长32.9%。主要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次公布的《办法》,支持数字身份证全链条监督管理将显着强化,具有部门间联合监管的约束力,将提供更大推动力。为监控和管理电池回收提供基础。王鹏先生介绍,从从整个产业链来看,废旧电池回收涉及企业多、流程长、渠道复杂、监管难度大。 《对策》坚持“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基本管理理念,消除管理障碍和僵局,促进各环节主体落实管理要求。首先,要避免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控制的情况,应重点做好“车、电池处置”等制度设计,重点对电池制造、车辆报废、电池更换工作、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的来源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了利用情况。贯穿整个链条。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链条较长,涉及官员较多。各环节要明确相关主体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只有明确回收、转移、加工各主体的责任和要求,紧密衔接各种关系,才能实现废旧电池的规范回收和高效综合利用。在此基础上,《办法》将详细规定电动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例如,电池公司必须对电池进行编码和标签。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销量建立回收服务车间,公布相关回收信息,并负责规范回收行为。车辆中安装的电池的循环和运输。三是加强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理,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能源电池追溯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能源电池数字识别卡管理系统,明确能源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能源电池流向监控。王鹏介绍,数字身份证以电池能量码为信息介质,链接动力电池生产、车辆销售、电池更换、维护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程监控和信息追溯。 《科技的应用》数字化到全程追溯管理王鹏介绍,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搭建信息平台,收集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成分、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个电池组生成唯一的动态数字身份证,支持对整个电池链条的监控和管理,为环境安全产生全面扎实的回报。在日本,我们正接近电动电池的集中处置期,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问题电动电池受到广泛关注,电动电池中不仅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还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而且含有不规范回收的物质,不仅污染环境。既破坏环境,又浪费资源。生态环境部固废和化学品司副司长文学峰表示,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好这一举措。例如,为加大资源生产力度,生态环境部将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标识认证检测,同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探索规则和标准项目的国际交流。认证机制提升电池产品低碳竞争力。加大废弃物管理和控制力度,整合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责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登记要求,核实合法要求的运输和用户资质,确保废旧电池流向可控、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继续强化拆解加工企业常态化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将非法拆解处置违法行为纳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措施,推动废旧电池流向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好的l值得注意的是,废旧能源电池已逐渐成为重要的“城市矿山”,综合利用产业十分繁荣。一些企业通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检测、分类、划分、重新配置,制造出新的电池产品,应用于现场作为通信基站的备用电源,被称为“阶梯”电池。王鹏表示目前市场上的部分“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但也有不符合应用领域质量标准的产品,导致一些企业和消费者难以区分合格和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了对“梯次利用”概念的混淆。 “为消除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可能产生的误解,《办法》不再采用‘使用楼梯’的概念,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直接加工、加工废旧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的其他领域。’”王鹏表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有关部门将加强协调和监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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